《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任务》的解读

《保护建设工作任务》分为自然资源保护、人文资源保护、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监测体系和智慧秦岭5个方面内容,共53条建设任务,每一条建设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落实单位。

第一部分自然资源保护共22条,主要明确了秦岭林木、野生动物、湿地、河流等自然资源保护及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二部分人文资源保护共3条,主要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示范基地建设、重点保护级古道线路的保护性开发以及文化遗迹保护性修复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三部分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共14条,主要明确了秦岭保护区内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国防、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教育、医疗、交通设施、村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保护修复配套设施、村民自建住宅、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示范村等民生、环保、生态、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四部分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共11条,主要明确了秦岭山体植被修复、河道治理、小流域治理、水生态修复、水岸绿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建设任务。

第五部分监测体系和智慧秦岭共3条内容,主要明确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点、智慧秦岭综合管理系统以及集自然资源保护、智能管理、智能服务、应急反应等智能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秦岭指挥中心和生态监测中心的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