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签发人:王健
市秦岭函〔2021〕39号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27号提案的复函

王再英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秦岭北麓文化遗存与生态保护并重、将秦岭打造成“中国历史文化名山”的建议》(第627号)收悉。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秦岭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非常的中肯,切合秦岭保护工作实际,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就您提出的六条建议答复如下:

一、成立相应的专家组织对秦岭文化和历史遗存进行系统梳理

西安市已经成立了“西安秦岭保护研究中心”,将与西安文理学院、长安大学、西北大学等高校合作,借助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能力、专家智力等优势资源,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研究院,成立涵盖各专业的专家组织,从历史长河的时间维度和哲学、思想、文学、军事、政治、地理、交通、经济等的专业维度,系统梳理,全面深刻认识秦岭文化与历史遗存的人文价值,探索秦岭保护新模式。

二、对秦岭地区文化遗存人文习俗进行全面摸排

陕西省文物保护研究院前期已经开展了“秦岭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保护”课题工作,初步调查核实统计了陕西秦岭区域内分布文化遗产资源15000余处,其中世界文化遗产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9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56处。基本上掌握陕西秦岭区域内文化遗产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分布和数量,为秦岭文化遗产资源进一步保护利用提供详实、科学的基础资料。项目组现正在补充和完善整理相关的文字资料和野外核查的有关资料,同时完成《秦岭文化遗产调查保护研究报告》,为各级政府实施秦岭生态环境、文化遗产保护提供基础性、科学性资料和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三、做好文化遗存的保护规划与开发利用

《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已于2020年7月份修订出台,明确指出“中华文明重要象征。依托秦岭文化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深入挖掘时代价值和人文精神,加大文化遗存保护力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生态文化,守护中华民族祖脉,全面增强秦岭文化在中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为坚定文化自信作出秦岭贡献。”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于近期颁布。《规划》利用专门篇章对保护区内重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方面的保护与发展工作,进行了专门论述,增强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秦岭片区内重点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视。

四、秦岭文化遗存的保护开发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协调统一

西安作为国家重点打造的历史文化特色国际大都市,在经济水平大幅度提升的同时,更加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与现代化发展的和谐共荣。大西安离不开大秦岭,依托秦岭黄河自然山水、周秦汉唐历史遗存和文化资源多元富集等优势,建设自然山水和历史人文交相辉映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中华文化传承创新,提升中华文化的魅力和国际影响力。塑造“人文资源和自然生态资源互为依托”的城市特色,使西安具有经久不衰的核心竞争力。

自古以来,秦岭就为西安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不竭的自然资源与不朽的人文资源。在国务院制定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中,赋予西安一个全新定位:国际化大都市。发展规划中要求将把秦岭作为国家中央公园来打造,不搞大开发,齐抓大保护,使秦岭北麓成为绿色经济带、旅游休闲带、生态大屏障、城市大花园,重回“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保护好、传承好、发展好、利用好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西安市委市政府在坚持加快发展、率先发展不动摇的同时,始终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西安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和安排。

这些定位发展与西安市正在进行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一致,我们将按照整治不留尾巴、修复到位不留空白、保护到位不留缝隙的要求,保护好秦岭文化遗存和生态环境。

五、成立专门研究团队

秦岭文化遗存保护开发是个巨大工程,需要设立权责统一的专门机构,组建秦岭文化遗存保护开发的专业队伍,立体化开展文化资源调查、进行保护方案设计、对接多元资金筹集、实施文化保护督察,从而推动秦岭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工程专业化、制度化和现代化水平。完善投融资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发挥秦岭文化遗存价值。科学评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规范审批程序,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保护规划责任制度,切实做好秦岭区域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开发工作。

我们将在“西安秦岭保护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凝聚共识积极探索成立秦岭保护专家库,在制定各类秦岭保护规划和保护政策、法规时,认真听取专家的建议和意见,为科学护山、管山打下坚实的基础,提高文化遗存保护的专业水准,扎实推进秦岭文化遗存保护工作。

六、秦岭文化遗存保护和“文化名山”适度进行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1月18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我们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各级领导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务必坚定信念,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和做法,决不能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经济增长。要坚定推进绿色发展,推动自然资本大量增值,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生活的增长点、成为展现我国良好形象的发力点,让老百姓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物、生活在宜居的环境中、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实实在在的环境效益,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

2020年7月1日,西安市修订颁布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门为一座山制定了一部法律,为秦岭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心怀国之大者,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落实省市保护《规划》,高标准完成山体、小水电生态修复,严格实施常态化管控,层层压实监管责任,坚决当好秦岭卫士,切实守护好西安这一方山水,确保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王再英委员,再次感谢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