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4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签发人:王健
市秦岭函〔2021〕36号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344号建议的复函

丁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深度挖掘秦岭自然生态及文化资源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秦岭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秦岭是我国的中央水塔,也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作为中国地理上重要的南北分界线,秦岭具有调节气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诸多功能。您提出“把秦岭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系统性搜集整理,利用现代数字科技展陈方式,把秦岭的地质构成、自然资源、生态意义、人文历史、丰富的生物物种、环保及生态保护内容,全方位、有创意、立体生动的全景展示,形成西安文化旅游资源的新名片和新亮点。”的建议完全符合秦岭保护和宣传的需要,也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西安市博物馆之城的总体安排。

近年来,西安市持续加大对秦岭丰富的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系统保护、挖掘、宣传,深入调查评估秦岭的资源禀赋,明确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保护利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落实。

一、建立完善秦岭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

(一)建立完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目前关于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保护法律法规较为完备,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我市也建立了相关法律法规,如《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西安市湿地保护条例》等,2020年7月我市颁布实施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规范秦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

(二)建立完善资源保护规划体系

为进一步做好秦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我市陆续编制了相关规划,如《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针对西安市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地域特征,全面保护自然山水格局、历史村镇、文化线路、古树名木等市域历史文化遗产,发掘和用好文化资源,有效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让历史文化融入现代生活,改善人居环境,彰显城市特色,展现古都风采。《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以植被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为主的自然资源保护,和以历史遗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宗教活动场所保护为主的人文资源保护。我市还将通过出台一系列“十四五”规划,进一步细化落实秦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

(三)建立完善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为加强秦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西安市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市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将7个市委部门、23个市政府部门和沿山6个区县、高新区管委会纳入成员单位。组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和沿山区县、高新区等7个秦岭保护和综合执法局,和各部门共同构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二、实施积极的秦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保护措施

(一)积极谋划自然资源保护

一是采取封山育林、天然林保护等措施开展植被保护。对核心保护区中的林地、草地采取长期封禁,对重点保护区中的公益林地和一般保护区中的重点公益林地采取全面封禁;到 2025 年,森林保护面积比例达 95%以上;

二是以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重要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环境为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采取本底资源调查、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等措施,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建立珍稀、特有、经济价值高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档案。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建立自然保护区、种植资源保护基地等措施进行保护。到 2025 年,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保护率达到 80%,湿地保护率达到60%。

三是以国家公园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自然公园建设为主,开展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园管理体系,大幅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生态安全屏障地位得到有效巩固,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实现以物种为中心的保护途径向以生态系统为中心的保护途径转变,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使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生态服务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生物多样性的调控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是采取水土保持、水源保护、水功能区划等措施开展水资源保护。到 2025 年,初步建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治理地区生态实现良性循环,水土流失治理率达到 60%。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内水污染全面遏制,用水效率达到并保持省内先进水平,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所有峪口出水水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主要河流(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二)深入开展人文资源挖掘研究

一是开展历史遗迹保护。对遗址遗迹保护开展全面调查、科学评估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遗址遗迹的总体保存状况,提出分类保护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目前被列为核心保护级有 8 个,重点保护级有 16 个,一般保护级有 21 个。计划完成历史遗迹环境整治 20 处。

二是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我市秦岭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共计49项。其中,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2项,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3项,涵盖传统戏曲、传统舞蹈、传统美术、手工技艺、民俗文化等5类文化特色。目前被列为核心保护级别的有8个,重点保护级别16个,一般保护级25个。通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区,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组织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等措施,深入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三是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保护。目前,西安市秦岭保护区域内的宗教活动场所共计94处,其中包含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坚持原址原状保护、真实完整保护的原则,实行分级保护。

三、借鉴新形式新技术展示秦岭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

(一)大力推进博物馆体系建设。2018年6月西安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了《西安博物馆之城总体建设方案》。《方案》明确西安市将用4年时间,通过打造曲江“博物馆之城”核心示范区、建设一批博物馆小镇、发展一批文博创意产业等途径,将西安打造成一座“随时可闻、随地可见、随机可讲”的“天然的历史博物馆”。当前按照《西安博物馆之城建设总体方案(2019-2021年)》要求,我市将大力推进各类博物馆建设,丰富博物馆体系,形成以国有博物馆为主导、行业博物馆为骨干、非国有博物馆为新生力量,各种所有制并举、门类新颖齐全、内容丰富多彩、布局科学合理、社会贡献度明显增强的博物馆事业发展新格局。至2021年,确保每年新增博物馆6—8座,2021年博物馆总量达到165座。

(二)结合“数字秦岭”项目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秦岭区域资源智慧化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秦岭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库,为下一步建设秦岭数字博物馆提供支撑。当前我市秦岭区域的“1+7+N”智慧监管平台已调试运行发挥作用(市级层面建成数字秦岭信息化监管平台,沿山6区县、高新区分别建成智慧化监管平台,接入各行业部门监管平台视频线路),实现了对重点区域“全天候、全时段、全方位”监测预警。

(三)应用新形式新技术展示秦岭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目前,以秦岭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为展示主题的综合性博物馆并不多见,一方面是秦岭纵横千里,资源丰富,现有的博物馆受场地、展品等条件限制,无法展示出秦岭丰富的资源和悠久的历史;另一方面,传统的展示方式投入资金量大,运行成本高,展示方式单一,也是博物馆难以持续运行的原因。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就是建设数字博物馆,或采取实物展示和数字化展示相结合的展陈方式,用来展示秦岭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

西安市文物局是博物馆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能够为相关建设主体在陈列展示、场馆功能区划、藏品征集与保护、安全保卫、公众教育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同时,在博物馆设立时,将按照《博物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指导博物馆备案工作。在博物馆正式设立后,还可依据有关支持非国有和行业博物馆发展的政策为博物馆提供相应支持。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