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年,是全运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整改落实、强化监测监管、加强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秦岭保护工作水平的突破年。今年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一个信念(做绝对忠诚的秦岭生态卫士),夯实两个责任(贯彻省市《决定》、落实省市《条例》《规划》),锚定三个目标(整治到位、修复到位、保护到位),履行四项职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对标“精准化、精细化、科学化”要求,以“创新、一流、务实、高效、担当”的工作作风,坚决遏制新增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各类问题,努力打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西安标准”。

一、坚定一个信念

做绝对忠诚的秦岭生态卫士。始终把自觉讲政治作为首位要求。时刻不忘、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的教训,坚定不移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到行动上,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切实扛起保护和修复秦岭生态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环境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动力,作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好的保护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夯实两个责任

(一)贯彻省市《决定》

1.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决定》。认真履行市委秦保委办公室职责,加大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省市《条例》《规划》

2.严格落实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任务分工。

3.抓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地实施。督导沿山区县(高新区)制定实施区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三、锚定三个目标

(一)整治到位。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销号办法》要求,持续抓好各级各类检查迎检和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清零工作。

4.抓好《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我市巡视反馈意见及省委<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相关整改任务整改方案》涉秦岭相关问题整改。

5.完成省秦岭办下达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台账”问题整改。

6.完成“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建图斑”核查整治工作。

7.全面完成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8.组织开展市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回头看”。

9.抓好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二)修复到位。

10.持续推进峪口峪道综合治理。督导沿山区县、高新区完成15条峪口峪道综合治理,在有条件的峪口建设智慧保护站。

(三)保护到位。

11.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地域网格化管理。健全地域网格化管理考核激励机制,加强网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及时处置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落实省“网格员上线率达95%”要求。

12.完成勘界定标。按照省秦岭办安排,完成保护区全域核心、重点、一般保护区勘界定标工作。

13.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综合性补偿办法》。

14.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使用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专项奖补资金使用和监管程序,提高资金运行效率,调动沿山区(县)、高新区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推动重点工作进程。

15.深入宣传省市《条例》《规划》。利用植树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省市《条例》《规划》等法律法规宣传和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活动,引导激发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监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16.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选定内容,开展一线调查研究,加强与省秦岭办和相关市级部门协调对接,合力推进重点工作。发挥专家智库作用,依托省市秦岭保护研究中心,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课题研究,运用研究成果,提出政策建议,发布《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年度报告》,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发展。

四、履行四项职能

(一)统筹规划方面

17.深化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照条例和规划进一步完善先期出台的各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督促相关制定单位牵头抓好相应长效机制的落实、跟踪、问效等工作。

18.完善秦岭范围建筑物“电子一张图”。督导沿山区县(高新区)完成逐栋登记,建立具有全面准确属性和位置信息的秦岭范围建筑物(构筑物)“电子一张图”,运用秦岭保护“1+7”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秦岭范围所有建筑的有效监管,严防“乱搭乱建”问题回潮。

19.加快智慧化管控建设步伐。配合完成数字秦岭项目建设,健全网络化与网格化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二)综合协调方面

20.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市、区县分层级至少各开展1次联合执法检查。

(三)监督检查方面

21.加强监督检查。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难点工作,坚持常规工作日常检查、重点工作专项督查、难点工作联合督导的督导检查方式,推进秦岭保护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考核考评方面

22.严格考核。科学设定年度考核指标,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月、季度调度机制,做好半年和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