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秦岭之诫 “鄠”法生态屏障|鄠邑法院组织开展秦岭违建警示教育培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秦岭违建事件大教训和“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殷殷嘱托。11月17日,鄠邑区人民法院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前往秦岭违建警示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培训。

警示教育中心位于秦岭脚下,抬头便可看到“屏峙青山翠色新,晴岚一带横斜曛”的壮美景象。“地方上的违法建筑为何惊动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为何四年里就同一问题作出六次重要指示批示?秦岭违建别墅顽疾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背后,反映了怎样的政治问题?”走进警示教育中心,这醒目的“三问”扑面而来,警示着每一位法官干警,要以学习者、参与者、践行者的视角进行深入思考,而不是简单的旁观者。

整个警示教育中心由“秦岭之诫”“秦岭之殇”“秦岭之治”“以案示警”“大美秦岭”5个部分组成,围绕秦岭违建的深刻教训,系统梳理秦岭违建问题始末,生动直观地展示了秦岭北麓违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及秦岭北麓鄠邑段生态修复的成效。让走进警示教育中心的法官干警,通过观看秦岭生态空间保护修复前后对比图文及影像资料等,身临其境感受秦岭之美,痛定思痛,牢记秦岭之诫。最后,在讲解人员的带领下,法官干警前往秦岭保护智慧管控中心通过观看 “山头有监控、林区有巡护、峪口有检查”的立体化防控格局等了解数字秦岭建设方面的创新举措,秦岭神奇壮美的生态画卷尽入眼帘。

警钟长鸣,方能行稳致远。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让法官干警进一步理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时刻铭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自觉宣传秦岭、关注秦岭、保护秦岭。下一步,鄠邑区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绿色发展理念,将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精神融入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和法院司法工作全过程,努力为保护秦岭生态环境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转自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