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保护重要论述,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主线,以“提升法治理念、强化法治实践、培育法治文化”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好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抓手,认真履职,全面落实法治工作各项要求,严格依法行政,为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质量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履职报告如下:

(一)深化法治学习,着力提升法治素养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年初制订局党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中心组成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章汇编,每季度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市委依法治市办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第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秦岭保护工作开展学习讨论,先后5次组织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法治方面的批示指示精神,2次为局机关全体干部专题辅导省、市《条例》《规划》,组织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11次。

(二)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法治意识

开设“秦岭保护”大讲堂,组织陕西铁路检察院西安分院开展典型案例巡回宣讲,到沿山区县现场讲法用法,依案示警、依案为戒;邀请4名专家教授,分别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安全生产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典型案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辅导讲解;组织沿山区县1240名专兼职网格员集中进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开展第九个秦岭生态保护宣传周、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主题宣传、省、市《条例》3个系列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秦岭保护行动。组织开展秦岭保护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共有3000余名各类志愿者,以宣传秦岭保护、抗疫摄影作品展示、关爱独居老人、零碳科技创意作品展示、诗歌朗诵、秦岭绘画、捡拾垃圾等形式,直接参与秦岭保护行动。加强媒体宣传,全年中、省、市主流媒体累计发布“秦岭保护”正面宣传信息4370篇,其中,央级媒体243篇,省、市级媒体1267篇其他媒体1245篇。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责任意识

结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和省市条例、规划相关要求,与相关部门共同出台《西安市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办法》《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补偿办法》《西安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方案》《西安市湿地保护补偿办法》《西安市饮用水水源地生态补偿办法》等文件,初步形成生态补偿机制的“秦岭模式”,让保护成果直接惠及秦岭保护区域广大群众,为全国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西安贡献。制订了《西安市关于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先后4次印发相关通知,进一步规范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并根据各部门秦岭保护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下发了《综合执法工作通报》。积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与陕西铁路检察院西安分院开展协作共建活动,出台了《关于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作办法》;会同市公安局、陕西铁路检察院西安分院起草了《西安市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行刑衔接工作办法》。

(四)遵守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

严格执行《西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议,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任务。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求所有合同事先均要由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今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民事诉讼案件2件、代市政府行政诉讼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2件、提供日常法律咨询40余次,充分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我局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落实政务公开要求。按照透明、公开原则,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各类保护工作开展信息200余条,提高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透明度,强化履职监督,保障广大市民的知情权、监督权。

做好诉讼及相关工作。代市政府出庭应诉九九老年公寓行政诉讼工作,该案二审已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做好与建工集团关于科研楼民事诉讼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中止该案件的裁定;妥善处置心斐然合同纠纷后续工作,省高院作出驳回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

二、2022年度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西安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用法治思维去谋划工作,用法治理念去推动工作。

(一)统筹协调生态修复

一是完成14条峪口峪道治理任务,如期实现“48峪”全治理目标。二是加快关闭矿山生态修复,新完成9座矿山治理修复,治理总数达到69座,占需要治理修复85座矿山的81.17%。三是实施工程造林4300亩。四是落实最严格的水源保护制度,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五是做好小水电整治“后半篇文章”,4月省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回头看”检查组反馈意见认为,西安市严格落实了小水电整治有关要求,生态恢复效果明显,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达到小水电整治预期目标。六是推进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出台《划定风险区找准风险点实施精准防控决胜美国白蛾歼灭战的实施方案》,防治面积3.6万亩次,全市未发现美国白蛾任何虫态,成功撤销了鄠邑区松材线虫病疫区,获得省林业局奖励资金500万元。

(二)加强突出问题整改

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2022年动态台账》共涉及我市问题32个(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涉秦岭问题4个),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4个问题均在按计划推进中(2个已完成整改工作,2个正在整改推进);省秦岭保护突出问题台账反馈的28个问题,已备案销号22个、剩余6个正在推进(4个正在积极沟通省直部门备案,剩余2个加紧整改)。

(三)着力强化日常监管

一是加快“数字秦岭”建设,持续提升监管水平。建成“1+7+N”(1个市级平台,7个沿山区县开发区子平台,N个行业监管平台)综合监管平台。二是完善四级网格管理机制,充分发挥1240名专兼职网格员作用,借助无人机、摄像头等,常态化开展网格巡查。三是保持“五乱”治理高压态势,露头就打,组织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加大涉林案件打击力度。五是编制《西安市乡村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全面提升秦岭区域1445户农家乐品质。

(四)改善环境普惠于民

优先做好秦岭区域农村污染治理,秦岭区域行政村全部实现垃圾集中收集清运,38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达到有效治理。“绿”起来的秦岭美景、“靓”起来的秦岭村庄吸引着四面八方、源源不断的游客。长安文化生态公园、秦岭和谐森林公园、太乙驿自驾车露营地等一批绿色生态公园,成为西安市民“微度假”的首选之地。“鄠邑关中忙罢艺术节”“高新秦岭八村”“蓝田荞麦花海”,将生产与生活、城市与乡村、艺术与自然汇聚融合,让群众在高品质的生态资源中享受亲山近水的都市慢生活。“灞桥樱桃”“临潼石榴”“长安花卉”“鄠邑葡萄”“周至猕猴桃”,在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生态产品的同时,也为当地带来了稳定可观的经济收益。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规落实还有差距,各成员单位在省市《条例》重点任务落实中,部分工作未落实到位。二是沿山区县村镇干部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水平还有待加强。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二十大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最新要求,提高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决策力能力,努力践行“守护秦岭之安、永葆秦岭之美、善谋秦岭之用、筑牢秦岭之治、永续秦岭之魂”的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凝聚力量转变作风。

二是进一步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省、市《条例》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和整治工作,做好半年度、全年度考核工作。

三是进一步突出法治宣传重点。提升宣传的针对性,针对沿山群众、基层干部两个普法重点,制定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督促沿山区县人民政府发挥主体作用,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开展广泛深入、群众喜闻乐见的《条例》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