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政发[2008]37号)的有关规定,我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进情况。本报告的统计数据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4195289

一、情况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按照市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办2012年就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责。今年4月,因人事变动,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相继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按照西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实际,我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在制定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一是继续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和个人自学等方式,使我办干部职工充分了解和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实质内涵,使政务公开工作时刻体现在工作当中。二是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办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了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认真梳理,及时更新。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实际,对政务信息作了全面梳理。二是及时更新信息。以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阵地,按照《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发布。2013年信息网上发布信息50余条。三是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向社会公开,方便广大群众对公开事宜提出咨询。四是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设立主任邮箱,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五是有效发挥广电、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六是积极认真办理两会议案、提案,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与代表委员沟通也是我们宣传政策、听取意见建议的过程。

(二)主动公开,保证时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相应公开的原则,立足实际,对我办政务信息进行了公开。属应当主动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基本是没有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未主动公开又不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按照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规定的程序,能够及时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对不能及时公开的,自接到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进行了答复。

(三)严格审查,保证质量。为了确保信息公开达到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我办实行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分管领导亲自抓、一把手审核机制,严把审核关。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严把公开内容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全年没有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没有及时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导致有些政府信息公开没能在《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开。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主要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继续加强《条例》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

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作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没有对《条例》的正确把握和深刻理解,就做不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安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精神,领会文件实质。

(二)进一步办好网站,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网站是秦岭办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建设,优化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继续及时、正确公布政府信息,提高民众对我网站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