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推进军民深度融合

加快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建立省、市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军工单位共同推进机制。推进军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率先开展军工科研院所企业化改制试点。完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军民融合统计考核体系,开展军品定价和税收制度改革,申请建立军工发展国家补偿机制,试行军工单位军转民项目决策权改革,探索和完善支持民参军投资制度改革。

加强军民资源开放共享。健全信息发布和共享制度,整合西安地区现有资源,建立军民融合公共服务平台。编制和发布军工重大试验设施共享目录,建立重大科研生产设备共享机制。鼓励军工单位采取入股、租赁等多种方式,将民用行业产能用于军品科研生产。加强军工单位之间的能力统筹利用和协作,积极推动军工资产合理流动。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军民两用试点,争取放开空域管理,申建西安蓝田通用航空机场,开放临潼窑村、户县等军用机场,实行军民共用。

推动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完善军工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发挥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西安科技大市场、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等平台的作用,提供军工科技成果发布、推介、对接、转化、投融资等方面服务。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在航空航天、信息安全、新材料等军民两用重点技术领域,选择和支持一批民口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国防科技创新载体,加快航天动力协同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

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在项目审批、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军工项目优先在本地发展,力争民品产量占比达到80%。以航空产业基地、航天产业基地、经开区兵器工业基地、高新区军民融合产业园为平台,吸引更多企业和重大项目聚集,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航空、航天、兵器等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到2020年,新增民参军企业150户以上,军民融合产业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亿元。

专栏17  军民融合创新改革试验重大任务

试点混合所有制改革和事转企改革。在全市航空、航天、兵器、船舶、核工和电子信息领域的军工企业和科研院所选择部分单位进行试点。

开展军民地方联合审查试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资格联合审查认证试点。争取设立军工资质联合审查机构,试行“四证”就地办理。

试点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军工科技成果就地转移和交易所得收益按70%比例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

建立健全军民融合考核评价机制。把军民融合考核评价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体系。

开展军民融合企业统计制度改革试点。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省市分级统计。

试点军品定价和税收制度改革。对军品实行统一征税。

建设军民融合共享平台。为信息发布、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投融资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撑。

建设军民两用创新研发平台。在有条件的军工单位与高校和地方研究机构共同建设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中心,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快推进高分科技重大专项在西安应用发展。建设若干国家级航空发动机研究院、工程中心和实验室。

试点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军品科研生产领域采用先进适用的民用标准,推进军民产品和技术标准通用化。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争取波音737飞机完工中心、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总部、军用发动机运营总部、新建研发中心、国家民机试飞中心等一批国家重大项目落户。

建设通用航空基础设施。申请建设蓝田通用航空机场,争取开放临潼窑村、户县等机场,用于通用航空产业的发展。

设立军民融合发展基金。开展社会融资,设立军民融合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和军民融合发展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