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秦岭办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西安市秦岭办2017年决算内容汇报如下:

一、西安市秦岭办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起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2、组织编制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利用长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

3、牵头组织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定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利用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市级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做好秦岭生态环境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具体工作任务;

4、指导、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区县政府依法查处秦岭西安段违规建设和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审查及报批工作;

5、组织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宣传教育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

6、负责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的决策部署,负责市秦岭生态保护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西安市秦岭办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分别是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

纳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1

单位名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序号:2

单位名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支队

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三、西安市秦岭办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财政补助事业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为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支队。经费管理方式均为财政全额预算。另外,按照三定方案,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数63人,其中行政实有33人,事业实有30人。我单位无离退休人员。



四、西安市秦岭办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坚决贯彻执行省市《条例》《办法》,按照“刚性保护与生态修复两手抓,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同步谋”的思想理念,摸清生态问题底数,严把项目准入关,建立生态保护评价体系,作为新项目准入评审依据;建立完善市场化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并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有效发挥政府职能。

2.推进“多规合一”工作

继续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多规合一”,划定生态、永久性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红线,消除规划盲区和空白,启动《大秦岭西安段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和《大秦岭西安段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11-2030年)》的修编工作。

3.推进网格化管理向纵深发展

全面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制定网格化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奖惩办法,将网格化管理推向更实、更细、更深;坚决落实每日巡查、每月抽查的常态化工作制度,加强对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检查督查,扎实开展“四治一专两核查”,针对网格化管理运行中发现的制度不全、巡查不到位等问题,加强基层网格员培训和指导,提高街(镇)、村网格员业务水平,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落细,力争在全国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样板工程。

4.加强《条例》《办法》宣传工作

将《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管理办法》宣传、培训延伸到秦岭保护区内的镇(街),下沉到村一级,提升群众对保护秦岭生态环境重要性的认识,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积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把对秦岭的热爱转变为保护秦岭的实际行动,使感恩秦岭、保护秦岭成为全体西安市民的共同行动。

5.推进“数字秦岭”项目建设

提升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与科学利用水平,对生态资源监测、旅游服务管理、灾害监控与应急管理、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文化与教育培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等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加快推进“数字秦岭”项目建设。

7.规范“农家乐”管理

优化秦岭生态保护区“农家乐”环境,规划“农家乐”特色标识、生态公厕、污水排放、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提升“农家乐”品质。出台《西安市村镇规划编制管理规定》《西安市乡村建设规划管理规定》《西安市秦岭北麓农家乐管理实施意见》,“农家乐”实行准入管理,将污水排放及相关环境影响纳入规范管理。

8.挖掘秦岭生态文化内涵

充分发挥秦岭文化资源优势,挖掘利用好秦岭自然文化内涵,完成秦岭诗词文化汇编工作,提高市民对秦岭的认知度,以期使市民热爱秦岭,感恩秦岭。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西安市秦岭办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部门收入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收入总计2149.08万元,较上年减少1063.3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重点项目为2016年延续项目,无其他新建项目。其中: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9.9万元、其他收入502.96万元(本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的秦岭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年初结转和结余16.22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2017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收入总计2149.08万元,其中: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9.9万元,较上年增加433.55万元。占总收入的76.41%。其他收入502.96万元(本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的秦岭生态保护项目资金),占总收入的23.58%,主要为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年初结转及结余16.22万元,占总收入的0.76%,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具体如下:

           本年收入结构图

                       单位:万元

3、2017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4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42万元,占总支出的99.5%,包括基本支出954.83万元,占总支出的44.6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1.36万元,公用经费9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28万元)

项目支出1183.59万元,占总支出的55.34%。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6万元,占总支出的0.49%。主要为养老保险结转资金。具体表格如下:

            本年支出结构图

                       单位: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29.9万元,较上年增加433.55万元。占总收入的76.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02.96万元,占总收入的23.58%,主要为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各项收入。年初结转及结余16.22万元,占总收入的0.76%,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秦岭西安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项目297万元、“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经费205.96万元,2016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130.72万元,2017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130万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调整追加54.65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14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8.4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954.83万元,项目支出1183.59万元。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66万元。

2017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058.9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的重点项目为2016年延续项目,无其他新建项目。主要用于支付秦岭西安生态保护区标识标牌建设项目297万元、“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经费205.96万元,2016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130.72万元,2017年省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130万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调整追加54.65万元。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138.42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984.41万元,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801.82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18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万元,住房改革支出100.84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照政府功能科目分类总支出为163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83万元,项目支出680.63万元。具体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1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节能环保支出148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82万元,用于行政运行、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目支出680.63万元,其中:生态保护支出260.72万元、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418.91万元。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自然生态保护等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00.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

2017年度基本支出为95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61.36万元,公用经费93.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7.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4.28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7.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64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421.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21.2万元。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73万元,占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总额的98.41%;公务接待费0.27万元, 占2017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总额的18%。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

2016年度、2017年度我单位都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活动。

2、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

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0.27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2017年度接待省市各部门调研人员减少。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国内公务接待共计35人次,我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2017年度没有发生外事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6.73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6年、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未发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16.73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执法检查等业务活动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73万元,较上年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执法车辆巡查路线跨区县,路况复杂,路程较远且巡查任务重,车辆面临零配件老化、维修频繁、油耗较大等问题,使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有所增长。2017年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处与我单位共同开展,对市秦岭办本级和事业单位秦岭监察支队所有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是对4个专业重点项目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7.96万元。

2017年重点项目绩效情况:

1、执法办案经费及专项经费(生态保护类):①计划1-4月开展“四乱现象”集中整治;②“农家乐”准入管理,计划年底出台《秦岭保护区内农家乐管理办法》。

2、数字秦岭、多规合一平台建设经费(平台建设类):①北斗数字秦岭示范项目,合同计划搭建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项目数据库,完成指挥监控中心建设,配备执法终端;②推进秦岭生态保护区“多规合一”工作,招标计划进行平台建设前期工作,包含软件设计及3台服务器等附属设备。

3、标识标牌系统建设项目(标识、网格建设类):①计划完成边界类、保护类、应用类等标识标牌2670个的设计制作,完成626处25度坡脚线界桩设立;②健全网格化管理和常态化督查制度。

4、宣传工作经费(宣传类):计划完成“大美秦岭、绿色出行”宣传策划工作,秦岭诗词文化搜集整理,“秦岭之美”系列宣传片拍摄任务,报纸专栏宣传任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18.85万元,较2016年减少了42.19万元。主要是用于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水电费、手续费、培训费以及其他费用等。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长期以来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本着厉行节约原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有所减少。2017年办公费较上年减少3.62万元、差旅费较上年增加了3.42万元,主要是距离西安城区较远,公务外出次数较多;公务用车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了3.39万元,主要是执法车辆面临零配件老化、维修频繁、油耗较大等问题;其他交通费等减少了7.9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 2017 年底,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本部门资产价值总额483.31万元,其中: 流动资产18.52万元,主要为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应收款;

固定资产387.94万元,其中:车辆(8辆,本级 3 辆、二级事业单位 5 辆)159.7万元、单价20 万元以上的设备 1 套办公变压器48.96万元(于2011年7月购入);其他固定资产(办公家具及设备等)228.24 万元;无形资产(信息软件)76.85万元(2016年4月购入)。2018 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资产543.42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服务等;未安排购置车辆。

八、专业性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我单位主要为完成生态保护宣传学习培训工作经费、财务管理培训、四乱治理活动专项经费、法律法宣等事项,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9、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附件:

1、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总表

2、2017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表

3、2017年部门决算支出总表

4、2017年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按功能分类科目)

6、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按经济分类科目)

7、2017年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8、2017年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9、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决算表

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